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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文化創意產業建設
文化創意產業強調的是對知識產權的尊重、保護、開發和經營管理,其過程包容了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活動的總和。文化創意產業園是指在地理布局結構上形成的集創新、孵化、投資管理、生產性服務和產權交易等活動的載體。
文化創意產業園的成功建設,是捕捉時代機遇和把握自身優勢有機結合的產物。我國成功建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基本經驗是:正確把握全球產業發展的趨勢,依托當地自身不可替代的優勢資源及與之相適應的產業基礎,遵循市場法則和產業發展規律,實現差異性發展和特色化經營。這里,規劃者必須注意把握三點:首先,正確認識文化創意類產業園的概念。文化產業是指將文化內容作為一種資源,通過對其進行收集、整理、創作、加工,轉換成人們對精神情感、興趣愛好及其物質生產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并從中獲得商業利潤的行業集群。由于廣義文化創意產業具有相對靈活性和兼容性,產業領域正在不斷拓展延伸,出現了“內容產業”、“版權產業”和“創意產業”的覆蓋趨勢。創意產業產值占GDP比重位居第二位 (僅次于金融業)的英國,將創意產業概念的內涵和外延,表述為 “那些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賦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由此可見,文化創意產業強調的是對知識產權的尊重、保護、開發和經營管理,其過程包容了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活動的總和。文化創意產業園是指在地理布局結構上形成的集創新、孵化、投資管理、生產性服務和產權交易等活動的載體。
從文化創意產業概念剖析中,可以悟出如下規律:其一,文化創意產業同樣是具有產業鏈性質的生產經營活動。誰掌握了產業鏈的高端環節,當地經濟就產生了支配效應、引領效應和高附加值效應;其二,文化創意產業同樣面臨產業組創新的任務。文化創意產業若不具備規模效應,同樣會在同業競爭中失去成本和質量的優勢,而要實現規模效應,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實行專業化分工,在構建供應鏈關系的基礎上,擴大環節型企業的專業化程度和組織規模;其三,無論從產業的集群配套需要,還是從資源共享程度提高的需要出發,文化創意產業必須走園區化之路。園區化是規模化的必經之路,它有利于深化勞動分工,有助于將企業內部分工外部化,將跨區域性專業分工園區化,能大大降低交易費用。
其次,正確認識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大背景。概括起來有三:一是消費低耗化趨勢。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質型、高耗型消費正在走向“精神文化”型的低耗消費。上海中心城區二產的萎縮和三產的擴張勢頭,更多的原因是這種低耗化趨勢所引發的產業結構高度化的結果。這種結果隱含的深刻意義是,在以知識為基礎的財富創造系統中,勞動力的成本在生產總成本中所占比重日益降低,廉價勞動力的優勢正在喪失,知識技術資源的優勢正在取代礦產資源和勞動力資源。資源優勢的替代性變化,又折射出自英國工業革命以來全球產業結構演化軌跡與資源配置結構演化軌跡的一致性。
把握這一變化之后,就不難理解都市型產業的崛起,既有資源結構的因素,更有消費層次的因素。這里既有需求引導供給的原因,也有供給引導需求的因素。例如,高爾夫球場是高端消費群體需求引導的產物,而“達人秀”則是供給引導消費群體的具體體現。迄今為止,發達國家文化創意產業在GDP中的比重已占20%左右,我國盡管是一個新興國家,但由于基尼系數的高位態勢,導致各類消費層次均不乏自己的消費群體。隨著我國 “強國富民”之路的不斷拓寬,全面小康社會的逐步實現,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的發展只是時間問題。
二是產業集中化趨勢。要徹底克服生態危機,我國工業化走“以較少用地,實現較多產出”之路已勢在必然。隨著建設用地的日趨制約,粗放型的經濟“水平擴張”之路已經走到歷史的盡頭,取而代之的必然是集約型和園區式的經濟“垂直擴張”之路。這里的“集約型”,指的是產業的高附加值和低耗低排型;“園區式”,是指產業的集群和集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集中”,應當是指集群配套之下的集聚。目前我國各類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已多達500家之上,這里既有土地制約因素的驅動,更是集群出高效的規律所致。
三是產品高附加值化趨勢。我國制造業的凈利潤率在2006年不足5%,2007年更是不足2%。其原因在于我國制造業偏離了國際專業化分工中的高附加值的非制造業環節,這些環節多半是知識型的行業,諸如研發業和金融、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其中不乏創意產業。這種分工轉向已成全球發達國家的一種趨勢,如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將只創造全部利潤10%的汽車制造業轉向亞洲地區,而將占90%利潤的非汽車制造環節 (設計、研發、生產性服務等環節)留在本國。中國要改變這一現狀,必須在文化創意產業及現代服務業領域中爭占一席之地。而建立文化創意產業園不僅是未來經濟新的增長點,也是未來經濟新的制高點。
再次,正確把握自身的優勢資源。無數歷史事實證明,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主要并非取決于資源稟賦的程度,而取決于資源配置的效率。因而常常是“富裕的貧困”和“貧困的富裕”現象并存,諸如我國西部地區資源富有而經濟貧困,東部沿海地區資源貧乏而經濟富足。從這個角度來看,一個地區就算擁有交通樞紐、商務區輻射和歷史文化資源積淀等優勢,也只是一種潛在的優勢,要轉化成為現實的優勢,尚有一個配置的過程。以交通優勢為例,若僅憑借傳統的交通樞紐條件,而經濟上缺乏有效關系整合的話,其交通樞紐地位所“借到的光”是很有限的。
最后,努力接受后世博效應的輻射。后世博效應的把握和利用,是發展中國家重視后發優勢的表現。根據世博效應的特定規律及其上海 “十二五”規劃的發展思路,需要把握的后世博效應主要有:世博永久性場館設施在長效管理期間所釋放的旅游、會展、會議等綜合性效應,應當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形成供需互動格局;充分利用上海世博會提升的城市知名度和影響力,借勢加快文化創意產業園對外開放的步伐,建立更為規范、穩定和持久的對外經濟合作關系;積極引導園區企業消化吸收各國在世博期間所展示的、與創意產業發展具有可供利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旨在提升園區的產業層次和整體競爭力。
創意產業園區建設莫入“誤區”
由于功能定位的隨意性和主觀性,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在建設過程普遍存在三種“混同”現象: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混同于普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將文化創意產業園建設混同于房地產開發;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混同于旅館餐飲區。對此須引起重視。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成功與否,與政府職能是否到位息息相關。政府職能與市場功能是有形之手與無形之手的關系,彼此是互補關系,而不是替代關系。凡是能有效體現互補關系的運作模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均會良性發展,反之,園區建設往往逃脫不了失敗的結局。園區的有效性管理不僅體現在有沒有“服務”意識,還體現在有沒有“依法管理”。從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形成的幾種路徑中,可以看出市場與政府之間擺正位置關系之重要。
第一種類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一種由文化人自發集聚的文化創意村落。其發展路徑是,傳統工業的衰敗所形成的閑置廠房被文化人廉價租用。在園區一度蜚聲海內外之后,當地政府以傳統的思維模式和管理手段,施以非經濟性干預,通過房地產開發商將知識型園區的長遠獲利模式短期化。結果,高企的房價趕出了園區建設的主體,終使一些創意園區歸于破產。
第二種類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文化商人牽頭組建的園區。這種園區的特點是,有市場眼光的文化商人租用經濟落后的地區作為基地,選擇具有市場需求前景的文化創意產品,廣泛組織和利用廉價的能從事復雜勞動的技術人員,組建起集創意、設計、加工、銷售等環節為一體的、專業化分工的流水線作業。其中成功的典型是占據全球60%油畫市場的深圳市龍崗區 “大芬油畫村”。其成功之道是,政府職能和市場功能實現了有效的互補。政府斥巨資為園區完成了基礎設施和配套工程,形成了經典的 “市場主導,政府輔導”的管理模式。
第三種類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企業投資開發建設的園區。這種園區的比例極少,具有代表性的是民營投資的南京板侖街1號的文化創意產業綜合園。其特點是市場為導向,企業自負盈虧。這種模式的優勢和劣勢,均在于政府職能的缺位。由于政府職能缺位,園區免遭行政性的非經濟干預;也正是由政府職能缺位,放大了經濟外部性的制約,致使園區發展明顯受制于周邊環境改造和公共服務功能的配套。
第四種類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政府為主導的園區。當前,我國絕大部分文化創意產業園屬于此類性質。政府主導的園區雖有其優勢,但也存在明顯的局限性。優勢是便于選址,容易規劃,又有投資能力,前期推進力度大。但缺陷是,投資回報缺乏壓力,往往論證不夠充分,主導產業定位不清晰,因而園區缺乏特色,市場需求不明顯、產業鏈不完整,企業生存困難。我國當前各類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中2/3成本難以回收者,基本上集中于這種模式的園區之中。
由于功能定位的隨意性和主觀性,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在建設過程出現過三種 “混同”局面:第一種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混同于普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大致有五種定位:創作型文化創意產業園、消費型文化創意產業園、復合型文化創意產業園、都市型文化創意產業園和原生態型文化創意產業園。按文化產業的類型區分,大致有資源型文化產業、創意型文化產業和制造型文化產業 (如體育用品、樂器、工藝美術品等),它們對于產業的知識技術資源的要求、人力資本的需求和人文環境資源的追求,以及對自然資源的可及性和成本的渴望等,均有別于普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模式、運作機制和招商策略也均會有經緯之別。
第二種將文化創意產業園建設混同于房地產開發。這是一種常會發生的現象,其原因是地區政府財政的拮據,導致無力承擔園區基礎實施之后的開發項目,故而導入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如前所述,其后果是提高了企業入駐成本,擠壓了企業獲利空間。文化創意產業的投入期與產出期的周期關系及其企業啟動資金的實力,均非制造業企業可比,尤其是文化創意產業更是以微型企業為主體。因此,企業進入成本要低,即便是政府建造的標準用房,許多地區也是采取“頭年免租、次年微租、三年后實租”的讓利辦法進行招商。新建文化創意產業園均會碰到同樣的難題,即隨著園區成熟度的提升,廠房租金上揚之后企業獲利的空間被擠壓。此外,有關部門不能沿用純粹房地產管理的模式去面對產業園區的舊廠房改造,尤其是園區內的不確權建筑。
第三種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混同于旅館餐飲區。在產業園區、文化產業與服務業之間,生產性服務業與生活性服務業之間,大眾化服務業與個性化服務業之間均應保持一個合理的生態比例。否則,不是喧賓奪主,就是供求失衡,使園區變味。目前,許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均不同程度地出現此類毛病,主要原因在于這些園區往往是旅游者集中光顧之地,如上海田子坊已有此況。這種趨勢的失控,會導致園區生態指標下降、人文環境受損、治理成本上揚。這是我們要引以為戒的。
創意產業園區建設忌“大雜燴”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除集聚文化創意人才之外,還要延攬文化創意產品經營管理人才,以及一支懂營銷、懂法規、了解市場的文化創意商人。這種集群模式才會使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真正成為區域性特色文化創意產品的研發、制造和銷售中心,否則,充其量只能成為零星企業的集散地。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建設重點是產業管理,即主導產業的選擇,以及主導產業的組織形式,并輔之以配套的園區運作模式。與創意產業園區的目標管理相對應,這就是不可或缺的過程管理。產業規劃管理應當明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園區主導產業定位。園區產業定位的關鍵是要形成自身產業特色,定位的過程,實際上是戰略性分析和競爭性分析的過程,常用的方法是態勢分析法 (SWOT),目的是找到園區建設在某一市場細分中的優劣勢。定位的依據應當是地區優勢資源和產業基礎。這就必然要有一個優勢資源的分析過程,然后選擇相對于其他地區難以比肩的優勢,并輔之以一定產業基礎的分類篩選,在此基礎上確定資源配置的方向和策略 (包括優惠政策設計)。園區定位切忌 “大雜燴”,因為它必然會引發重復建設和同業之間低水平復制。因此,對地區優勢資源和產業情況的詳細把握,是形成正確思路的前提。從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分類看,上海許多文化創意產業園的發展主旋律是創意設計,應屬行業分類的第二大類,即 “設計類”,但設計的主要服務對象應當從產業分類上加以鎖定。
二是市場需求預測。在主導產業定位的基礎上,要采用宏觀環境的指向性分析法 (PEST) ,即依據國家“十二五”規劃對未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科技相關的決策性影響為參照,從中尋找園區的發展機會和市場空間。諸如國家和上海市 “十二五”期間對創意產業的規劃,便是預測依據。園區規劃者還要分析周邊地區和城市的競爭態勢,以及自身的優勢和資源配置條件,去鎖定市場需求群體(包括企業和消費者),然后確定投資規模和建設或改造的時序。這也是“以銷定產”的一種營銷模式。園區建設的大忌是盲目投資,或是攀比、主觀臆斷式地決定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我國文化創意類產業園區中,有近70%虧損,20%持平,只有10%盈利,其源蓋出于需求預測和投資管理相背離。
三是關于運作模式。在政府主導型園區建設中,地方政府作為文化創意產業園的 “主創人”地位,其使命在完成了園區選址、征地 (或改變用地)、詳規、前期投入和概念規劃之后,主要任務將是建立運作機制,確定組織架構,委派政府代表,物色合作伙伴,提供公共服務,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培育園區的有效市場。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運作機構原則上是服務中心,而主要不是管理中心,即便實施管理也應是依法管理和人性化管理。創意設計人所偏好的特定環境是能充分體現政府 “少行政干預,多個性服務”的人性化寬松平臺。
四是構建完整的產業鏈。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和價值鏈,是提高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附加值的關鍵。龍頭企業的入駐,其優勢是有利于構建依附于它的產業鏈,將文化創意產品的創作,生產、加工、銷售連成一片,以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形成配套集群的具有專業化分工關系的產業群落。例如,這種產業鏈可以設計龍頭企業為依托,以利益為紐帶,以專業分工為“紅線”。其過程管理的重心在于,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除集聚文化創意人才之外,還要延攬文化創意產品經營管理人才,以及一支懂營銷、懂法規、了解市場的文化創意商人。這種集群模式才會使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真正成為區域性特色文化創意產品的研發、制造和銷售中心,否則,充其量只能成為零星企業的集散地。
五是強化政府對園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從國際文化創意產業成功發展的經驗判斷,政府主要從以下方面強化對園區發展的支持:產業政策體系設計(主要是稅收政策、人才政策和信貸政策),發展資金支撐體系設計(主要是產業預算、專項發展基金和投資組合),產業發展戰略設計。例如韓國政府設定的戰略是構筑三步發展框架:即法律、人才、資金和組織方面的基礎準備階段;開發外向型產品和拓寬海外市場階段;形成集約化、規模化產業經營階段。政府針對園區不同發展階段的產業需求,確定扶植重點。實際上,這里貫徹的正是政府應當實施的產業政策,其旨在通過對資源 (如法規性、政策性、資金性的)在不同產業之間配置過程的干預,來彌補和修正市場機制之缺陷,進而在資源效率提升和產業結構高度化之中獲取經濟增長效益。我國文化創意產業正在蹣跚起步,相關的產業政策應及時跟進。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