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網絡科技轉讓項目 |
標的名稱 | 新華瑞德(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44%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864 | 掛牌價格 | 2200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10-16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11-12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信息技術服務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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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新華瑞德(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海淀區永嘉北路6號5幢2層218室) | |||||||
法定代表人 | 楊勇 | |||||||
成立時間 | 2010-09-06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272.499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信息技術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56211129-8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互聯網信息服務(除新聞、教育、醫療保健、藥品、醫療器械和BBS以外的內容);電子出版物(限于電子書)總發行業務;電子出版物(限于電子書)復制業務,包括:出版物內容的數字轉換、編輯加工、數字芯片植入;已正式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內容的網絡(含手機網絡)傳播;利用信息網絡經營動漫產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制作、發行動畫片、專題片、電視綜藝,不得制作時政新聞及同類專題、專欄等廣播電視節目(廣播電視節目及電視劇制作許可證有效期至2016年09月05日);技術開發;制作、發布廣告;技術進出口;健康咨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教育咨詢;銷售醫療器械Ⅰ類;項目投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24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7.89% | ||||||
2 | 微吧(北京)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 2.11%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6659.21 | -2138.93 | 1041.75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9625.37 | 4343.9 | 5281.47 | ||||||
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8-31 | 3968.82 | 395.33 | 305.73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7935 | 9397.45 | 8537.55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9-24 | |||||||
評估基準日 | 2015-08-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7935 | - | ||||||
負債總計(萬元) | 9397.45 | - | ||||||
凈 資 產(萬元) | 8537.55 | 49993.5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1997.14(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億達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海淀區永嘉北路6號5幢 | |||||||
法定代表人 | 曹斌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88210.8472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屬行業 | 通信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3370997-6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97.89%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4%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 |||||||
組織機構代碼 | 400011016 | |||||||
批準單位名稱 | 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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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20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掛牌金額30%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①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支付剩余交易價款;②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③承諾在受讓本標的的同時參與新華瑞德(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30.9077%股權增資擴股項目,并按照增資擴股項目披露信息及北交所交易規則要求提交材料、支付交易保證金并履行相關交易程序。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并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遞交的交易保證金,同時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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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聯合受讓體,且聯合受讓體中各方均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遞交申請資料時須提供掛牌期間內銀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幣44367萬元的銀行存款證明,由聯合受讓體組成企業根據各自受讓比例分別提供(如為多份存款證明,則日期應為同一日期)。 3、意向受讓方依法誠信經營,具備良好的商業信用。意向受讓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參與投資。 4、本項目只接受聯合受讓,聯合受讓體由不少于三家且不多于五家企業組成,且聯合受讓體中的單個意向受讓方最大受讓股權比例不得超過20%,最小受讓股權比例為不低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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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66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4個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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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