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深圳市中海岸物流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深圳市鹽田區鹽田路鹽田辦事處鹽田港后方陸域10號) |
法定代表人 |
林茂會 |
成立時間 |
2000-08-03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2303631-4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倉儲、貨物聯運、國內貨運代理、運輸信息服務,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業務(以上均不含危險品業務)等。 |
職工人數 |
3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林茂會 |
40% |
2 |
熊北文 |
30% |
3 |
田玉蓮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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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65.85 |
-2.7 |
-13.4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45.2 |
16.29 |
228.91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6-30 |
36.47 |
-16.49 |
-10.0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40.04 |
21.15 |
218.89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7-26 |
評估基準日 |
2012-07-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33.47 |
137.53 |
負債總計(萬元) |
57.67 |
57.67 |
凈 資 產(萬元) |
75.8 |
79.86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79.86(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河南翰法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深圳市東方鵬興商貿有限公司持有的標的企業60%股權由自然人熊北文、田玉蓮代為持有,相關代持協議在北交所備查。
2、其他內容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深圳市東方鵬興商貿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廣東省[440000]深圳市[440300]福田區[440304]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南路鵬麗大廈麗軒閣15A層A座 |
法定代表人 |
王江有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75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貿易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2988752-3 |
經營規模 |
小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6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6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8034 |
批準單位名稱 |
深圳市東方鵬興商貿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林茂會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河南省[410000]洛陽市[410300]澗西區[410305]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高新大朔一組78號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冊資本(萬元) |
|
經濟類型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
所屬行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
經營規模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
批準單位名稱 |
林茂會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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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79.86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其受讓資格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23.958萬元產權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并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付清除保證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價款。
3、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不予退還:(1)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掛牌期滿后,產生2家及2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或在競價過程中均不應價或以低于項目掛牌價格的價格應價的;(3)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在產權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同意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融資能力及財務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信托受讓、境外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3.958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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