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10.9375%股權 |
標的名稱 | 航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10.9375%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4BJ1006304 | 掛牌價格 | 2380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中國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4-10-20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4-11-14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上海市-市轄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航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上海市-市轄區(曹楊路430號) | |||||
法定代表人 | 宋衛東 | |||||
成立時間 | 2000-09-11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28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3219823-1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自營,證券承銷,代銷金融產品,證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14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珠海鏵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50.4741% | ||||
2 |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 21.875% | ||||
3 | 航天科工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15.625% | ||||
4 | 航天科工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 4.6875% | ||||
5 | 上海裕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4.99% | ||||
6 | 上海東方證券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 2.2547% | ||||
7 | 安徽達鑫科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0.0937%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937.29 | -1891.78 | -1053.55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86706.68 | 40475.26 | 46231.42 |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09-30 | 5564.54 | 884.95 | 593.28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67899.75 | 43881.81 | 124017.94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上海申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9-28 | |||||
評估基準日 | 2014-03-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54732.9 | - | ||||
負債總計(萬元) | 32757.69 | - | ||||
凈 資 產(萬元) | 121975.21 | 143900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5739.0625(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眾天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航天科工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標的企業4.6875%股權已轉讓給原股東珠海鏵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東變更目前處于向上海證監局報備階段,鑒于尚未完成工商變更手續,本項目公告的標的企業股權結構為上述股權轉讓前的情形。 2、提請意向受讓方關注《資產評估報告》中“特別事項說明”。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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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8號 | |||||
法定代表人 | 高紅衛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720326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軍工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524-3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1.875%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937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524-3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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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38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獲得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應支付交易保證金人民幣7140萬元(以截止日17:00之前到賬為準)到北京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指定賬戶,逾期未交納交易保證金視為放棄受讓資格。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用協議方式轉讓,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轉為部分產權交易價款。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網絡競價方式轉讓,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一旦該意向受讓方競價成功,則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轉為部分產權交易價款。未競買成功的意向受讓方支付的交易保證金按規定返還。 2、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產權交易價款支付到交易所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股東資格,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獲得監管部門批準而產生的相關風險。交易所會同轉讓方向意向受讓方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意向受讓方符合監管部門的要求;意向受讓方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并不意味著其符合作為標的股權持股股東的全部條件,亦不必然能獲得監管部門的審查批準并作為標的股權的持股股東。 4、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5、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當事人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為對如下內容做出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與交易所有權全部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交易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金,并由意向受讓方承擔相關的費用、風險和損失:(1)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程序中各競買人均未報價的;(4)意向受讓方存在影響正常轉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受讓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和支付產權交易價款的;(6)意向受讓方就本次股權轉讓行為未能獲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或未能出具無異議函的。 6、評估基準日至工商變更登記日期間,標的企業因經營活動產生的盈利或虧損而導致凈資產的增加或減少及相關權益由受讓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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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注冊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以2013年度合并報表為準)。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監管的若干意見》、《證券公司行政許可審核工作指引第10號》以及中國證監會頒發的關于證券公司的主要監管法律法規等。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及信托、委托等隱名方式受讓。 6、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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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714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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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