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內蒙古新錦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杭錦旗錫尼鎮勝利南路勝利住宅小區C區) |
法定代表人 |
陳剛 |
成立時間 |
2007-06-06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6099360-x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承擔風電場建設;電能加工;向電網銷售電能;為電網提供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未獲許可不得生產經營) |
職工人數 |
49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魯能集團有限公司 |
65% |
2 |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30% |
3 |
杭錦旗景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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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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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3491.25 |
272.86 |
414.92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23899.18 |
91214.78 |
32684.4 |
審計機構 |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5-31 |
6289.27 |
982.55 |
874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22342.59 |
88784.19 |
33558.41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3-24 |
評估基準日 |
2012-08-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26010.43 |
- |
負債總計(萬元) |
93851.9 |
- |
凈 資 產(萬元) |
32158.53 |
37442.1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232.63(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2008年、2009年內蒙古新錦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分別從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錦支行借款207,200,000元、88,800,000元,用于公司項目建設。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內蒙古新錦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參股股東,持股比例為30%,根據擔保合同相關條款,內蒙古新錦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已經通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錦支行,履行告知義務并征得同意。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該兩筆貸款承擔30%的連帶擔保責任。2012年底,該貸款余額為23058萬元,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擔保額為6917.4萬元;2013年6月底貸款余額為21901萬元,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擔保余額為6570.3萬元。
2.其他詳見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相關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白石橋路7號理工科技大廈12層1206室 |
法定代表人 |
朱永芃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803638.9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276-2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6-1 |
批準單位名稱 |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232.63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獲得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需要交納人民幣2000.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到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如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該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額剩余交易價款,并書面承諾同意自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從北京產權交易所賬戶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如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轉讓項目掛牌公告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程序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按照相關規則在規定時間內報價或意向受讓方的出價低于掛牌價格的;(4)意向受讓方在其已依相關規則被確定成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讓方如被確定為受讓方,需承擔在“其他披露的內容”中貸款余額總額的30%的連帶責任,2013年6月底貸款總余額為21901萬元,即:受讓方承擔的余額為6570.3萬元。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0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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