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生態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30%股權 |
標的名稱 | 中信生態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3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483 | ||
掛牌價格 | 0.0001萬元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11-03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11-30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河北省-張家口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農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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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信生態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縣洋河南鎮黃羊灘) | |||||||
法定代表人 | 沈駿 | |||||||
成立時間 | 2008-11-18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農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 |||||||
職工人數 | 11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嘉灜德興投資有限公司 | 30% | ||||||
2 | 北京中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 30% | ||||||
3 | 北京煜恒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30% | ||||||
4 | 廣東全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25.62 | -2166.36 | -2157.22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85234.86 | 185986.6 | -751.74 | ||||||
審計機構 | 中嘉友誼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6-09-30 | 45.7 | -123314.66 | -123038.23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78006.31 | 201796.29 | -123789.97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企業與宣化縣人民政府簽署的備忘錄,標的企業需按照20萬元/畝的價格向宣化縣繳納約92畝土地出讓費,共計約1840萬元,截止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支付的746.71萬元計入預付賬款,相關土地出讓手續正在辦理中。 2、標的企業與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質押合同,將14000萬元定期存單作為質押物,為子公司成都泰和置地有限公司與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編號2015100001XD01LJ0031)提供擔保,期限2015年10月16日-2016年10月14日。 3、標的企業子公司成都泰和置地有限公司開發項目“世紀公園”貳號會所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續,經了解,后續將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4、標的企業子公司成都泰和置地有限公司以對標的企業的4,500.00萬元的應收款和對彭州市優先發展濛陽鎮建設指揮部17,000.00萬元的應收款抵押貸款20,000.00萬元,期限自2015年9月17日至2016年9月16日止; 5、標的企業子公司成都泰和置地有限公司以對標的企業的9,500.00萬元的應收款和對成都瀛海投資中心(有限合伙)11,000.00萬元的應收款抵押貸款20,000.00萬元,期限自2016年3月17日至2017年4月16日止; 6、標的企業子公司成都泰和置地有限公司以B1 地塊 [彭國用(2013)第11224號],面積94817.436m2,抵押貸款10,000.00 萬元,期限自2015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16日止,抵押物的評估值為10,937.00萬元。 7、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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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中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新源里南路6號1號樓615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凡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
組織機構代碼 | 68836483-X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168558-X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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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0.0001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應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交易保證金1萬元至北交所指定賬戶。若非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1)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2)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4)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等情形的。
2、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書面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并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成為最終受讓方后,同意修改標的企業名稱,公司及下屬公司、分支機構盡快完成名稱變更,變更后的名稱不得使用“中信”字樣,并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中信”、“CITIC”及“CITIC圖形”等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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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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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否 | ||||||
交納金額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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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受托會員 | 經紀會員名稱 | 北京安瑞至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 ||
經紀會員聯系人 | 沈奕霏 | 聯系電話 | 010-57188669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北京產權交易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郭智宇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58 | |
交易機構部門負責人 | 陳春雷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61 | |
交易機構傳真 | 010-66295588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