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療衛生器材進出口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中國醫療衛生器材進出口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410 | ||
掛牌價格 | 500萬元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9-29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10-31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貿易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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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國醫療衛生器材進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深圳市羅湖區黃貝街道春風路1005號聯城大廈11樓西側) | |||||||
法定代表人 | 吳金國 | |||||||
成立時間 | 1988-09-09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9.53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貿易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化學試劑、消毒產品(非醫用)的購銷(不含危化品);化妝品的銷售(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不含電梯,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審批的,需取得相關批準文件方可經營)。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科學器材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0.12 | 0.12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11.16 | 101.47 | 9.69 |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6-07-31 | 0 | -0.07 | -0.07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11.09 | 101.47 | 9.62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一、被評估單位申報的固定資產為一輛運輸設備,由于歷史原因,該車輛于上世紀90年代末交由一位被評估單位外籍業務人員使用,后因無法與該人員取得聯系而一直未作賬務處理。該車輛于2002年后一直未做年檢,早已處于報廢狀態,已計提折舊完畢,股本次評估以零值列示評估值。二、經現場核實,企業庫房存在庫存商品實物,該存貨主要為安宮牛黃丸(水蜜丸),其批準文號為(94)衛藥準字Z-42號,現場勘查包裝藥盒顯示的出廠日期為1995年3月30日,無顯示保質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典委員會審定的安宮牛黃丸(水蜜丸)使用期限為3年,且根據《中環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禁止生產、銷售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一)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三)超過有效期的”。綜上所述,評估人員認為這些存貨已不能正常銷售,無法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另外,企業對該批存貨已進行調賬,于評估基準日,該批存貨不屬于賬內資產,故本次評估未納入評估范圍。本次轉讓不包含上述存貨。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科學器材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19號院1號樓 | |||||||
法定代表人 | 于清明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0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貿易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5888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科學器材有限公司董事會 |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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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5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5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為由要求退回保證金和轉讓標的。 3、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轉為招標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招標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將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或競價保證金全部扣除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招投標競價程序的;③在招投標競價程序中意向受讓方的出價低于掛牌價格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2)同意在產權交易憑證出具后5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3) 意向受讓方同意摘牌后企業名稱不得使用“醫療衛生器材”字樣。(4)同意標的企業未納入評估范圍的藥品存貨,由原股東中國科學器材有限公司處理,相關收益由原股東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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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5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招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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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評分辦法公告.doc |
受托會員 | 經紀會員名稱 | 北京中興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
經紀會員聯系人 | 范博 | 聯系電話 | 010-68520318-826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北京產權交易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陳瑜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64 | |
交易機構部門負責人 | 祝婉奕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85 | |
交易機構傳真 | 010-66295588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