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瑞發展煤業有限公司40%股權 |
標的名稱 | 寧夏中瑞發展煤業有限公司4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405 | ||
掛牌價格 | 853.304萬元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9-28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10-28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煤炭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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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寧夏中瑞發展煤業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崇崗鎮工業區) | |||||||
法定代表人 | 宋益群 | |||||||
成立時間 | 2006-06-22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14.288075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煤炭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煤炭及煤制品加工、洗選、銷售等。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億群鼎銀國際投資(北京)有限公司 | 60% | ||||||
2 | 北京中鐵瑞德技術開發中心 | 4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76.51 | -177.7 | -182.5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950.39 | 160.6 | 1789.79 | ||||||
審計機構 | 銀川天誠信合會計師事務所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6-08-31 | 0 | -198.58 | -198.58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800.45 | 209.25 | 1591.21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上述文件于北交所存檔備查。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中鐵瑞德技術開發中心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西城區[110102]北京市西城區月壇西街1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李代軍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142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科研設計及技術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0036808-4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鐵路總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000013477 | |||||||
批準單位名稱 | 鐵總服務中心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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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853.304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獲得資格確認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交納交易保證金200萬元(以截止日15:00之前到賬為準)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如本項目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該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通過競價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未能成為受讓方的意向受讓方保證金將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
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交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銀行賬戶。 3、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全部保證金: (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 (4)非轉讓方的原因,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超過5個工作日的; (5)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未及時付清剩余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超過5個工作日的; (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讓方須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憑證》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該項目的全部產權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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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接受聯合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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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2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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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受托會員 | 經紀會員名稱 | 龍華星朗(北京)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
經紀會員聯系人 | 馬旭輝 | 聯系電話 | 15801536975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北京產權交易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達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55 | |
交易機構部門負責人 | 陳春雷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61 | |
交易機構傳真 | 010-66295588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