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標方圓防偽技術有限公司20%股權 |
標的名稱 | 北京中標方圓防偽技術有限公司2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296 | 掛牌價格 | 1044.344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7-12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8-22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中標方圓防偽技術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雙羊路15號迪興工業園A2廠房) | |||||||
法定代表人 | 趙亮 | |||||||
成立時間 | 1999-03-30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0000762-5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等。 | |||||||
職工人數 | 6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凌江 | 31% | ||||||
2 | 阿斯捷技術有限公司 | 25% | ||||||
3 | 張愛平 | 24% | ||||||
4 | 中標防偽印務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739.65 | 920.67 | 804.3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5446.47 | 196.76 | 5249.71 | ||||||
審計機構 | 北京中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6-05-31 | 1038.61 | 308.17 | 301.72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5729.42 | 217.84 | 5511.58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鼎革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計劃財務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1-04 | |||||||
評估基準日 | 2015-06-30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5754.63 | 5907.06 | ||||||
負債總計(萬元) | 685.34 | 685.34 | ||||||
凈 資 產(萬元) | 5069.29 | 5221.72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044.344(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鼎中諸和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融世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于2016年1月11日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第一次掛牌,截止2016年7月5日掛牌期滿,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經轉讓方申請重新掛牌。 2、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標防偽印務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通州區[110112]北京市通州區工業開發區云杉南路17號4號廠房一層 | |||||||
法定代表人 | 劉祥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3306114-5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044.344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股東資格,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2、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 3、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該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通過競價確定的受讓方,其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4、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讓方應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①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②自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交易價款至交易所指定賬戶;③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境內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3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受托會員 | 經紀會員名稱 | 北京九匯華納產權經紀有限公司 | ||
經紀會員聯系人 | 邱實 | 聯系電話 | 13621178199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北京產權交易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陳云飛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14 | |
交易機構部門負責人 | 陳春雷 | 聯系電話 | 010-66295661 | |
交易機構傳真 | 010-66295588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