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國開元融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海南東方市大廣壩 |
法定代表人 |
樸吉滿 |
成立時間 |
1999-07-13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86922.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20164497-X |
經營范圍 |
電力生產銷售;電力建設、水電資源綜合開發及相關業務的投資與經營;電力工程施工;機電設備安裝、檢修;土方工程;農業開發(凡需行政許可的項目憑許可證經營)。 |
職工人數 |
300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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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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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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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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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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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8518.970000萬元 |
4843.600000萬元 |
3471.11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12376.280000萬元 |
17595.390000萬元 |
94780.89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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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10-31 |
14305.132582萬元 |
4499.819542萬元 |
3236.675829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13258.707971萬元 |
15928.592058萬元 |
97330.11591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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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財政部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9-04 |
評估基準日 |
2012-12-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君佑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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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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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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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94780.890000萬元 |
95100.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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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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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截至評估基準日,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所有人為海南省大廣壩水電廠及海南大廣壩水電有限公司,該公司后更名為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未進行更名。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此次申報評估的房屋建筑物中,有12項房產,建筑面14630㎡尚未進行房屋權屬登記,評估人員根據相關房屋的報建手續或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的申報及說明資料暫將其納入評估范圍。
2、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車輛有如下情況:
①本次評估車輛中貨車、客車、轎車和摩托車共計36輛已報廢處置無實物;
②車牌號為瓊D62553的別克轎車車輛行駛證證載車主為東方市公安局大廣壩分局,截至評估基準日尚未辦理變更手續;
③有19臺車輛行駛證證載車主為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駐海口辦事處。
3、標的企業其他情況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及相關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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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其他信息 |
本項目標的公司除轉讓方外有兩個股東,這兩個股東明確表示不放棄優先購買權;老股東如主張行權,應在產權轉讓信息公告期間,向上海聯交所提出產權受讓申請,否則視為放棄受讓;如轉讓項目形成競價,將采用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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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10356.3900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獲得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交付人民幣3106.917萬元作為保證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受讓資格。若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用協議方式成交,該保證金在受讓方支付完剩余價款后轉為部分股權轉讓價款;若掛牌期滿后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前期支付的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最終受讓方支付的競價保證金在支付完剩余價款后轉為部分股權轉讓價款,其他競買人支付的保證金按規定返還。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3.為保護轉讓方和真實意向受讓方的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非轉讓方原因,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部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4.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國境內注冊成立從事電力生產及清潔能源的內資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注冊資本不低于30億元人民幣(以營業執照為準)。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不接受信托或委托(含隱名委托)等方式報名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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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106.917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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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國開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10層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89%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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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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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24個周期。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