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上海道和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上海崢錦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上海市虹口區中山北二路1800號7幢8樓805室 |
法定代表人 |
趙宏舟 |
成立時間 |
2013-11-01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800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08201671-8 |
經營范圍 |
供應鏈管理,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咨詢,集裝箱維修,道路貨物運輸代理,市場營銷策劃(廣告除外),物業管理,從事貨物進出口及技術進出口業務。【經營項目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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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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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業務無法提供 |
業務無法提供 |
業務無法提供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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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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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8667萬元 |
-4.918667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37278.083333萬元 |
5.412000萬元 |
37272.67133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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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1-19 |
評估基準日 |
2013-11-15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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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1800.395333萬元 |
1800.39533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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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35477.688000萬元 |
35477.3199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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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37278.083333萬元 |
37277.71523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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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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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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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37272.671333萬元 |
37272.30323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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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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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無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1、評估對象房地產《上海市房地產權證》證載房屋用途為商業,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第二十三條約定“該房屋僅作辦公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結構和用途。”在評估基準日該房屋為辦公用房。本次按《上海市房地產權證》證載商業用途進行評估。
2、本次房屋建筑物的評估,根據上海市房地產交易稅費有關規定,考慮了3%的契稅及相關手續費合計12,000,980.00元。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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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37272.303233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首期價款(含交易保證金)為產權標的成交價格的30%,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支付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其余價款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六個月內付清,且提供合法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首期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間的利息。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是
具體為: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本次產權交易完成后五年內,不改變標的企業的主營業務,不對標的企業進行重大資產重組。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需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同時遞交競買文件及產權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產權交易機構確認受讓資格后1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1181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3.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將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 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價安排詳見競價實施方案(該方案由競買人自行下載);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若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能按照產權交易合同約定支付首期交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取消受讓人受讓資格。
4.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競買人遞交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5.本項目的產權交易價款采用分期方式支付,首期價款(含交易保證金)為產權標的成交價格的30%,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支付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其余價款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六個月內付清,且提供合法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首期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間的利息。
6.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 ②競買人確定為受讓人后,未能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首期價款(含交易保證金)支付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的; ③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 ②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能按照競價實施方案規定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③競買人確定為受讓人后,未能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首期價款(含交易保證金)支付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的; ④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7.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及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同意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本項目標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產權交易完成后一年內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標的公司股權;也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標的公司資產。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5年以上的境內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最近三年(2010——2012年度)應連續盈利,且每年盈利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2012年底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均以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主體,且意向受讓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參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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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1181.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1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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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國貿大廈A-538室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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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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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1個周期。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證券時報》 |